应该要召一个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监理单位,代理建设方行使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方面的治理。要把四方面的治理要求和目标写入施工和监理服务的合同。另外,要和监理方、施工方签订安全治理协议,界定三方的安全责任和权利以及考核措施,按照国务院393号令内容进行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的责任是负责监督监理方行使安全监督治理职能。建设方的安全员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监理方,并要求监理方采取督促整改的措施或采取惩戒措施。如此模式的工程治理,既可以减轻建设方安全员现场治理工作量,又可以规避一定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