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工作面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标准
采掘工作面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标准
一、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安全技术装置系列化标准
第一条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不得和其他工作面发生串联通风。
第二条双局部通风机、三电源,局部通风机使用同一型号风机,实现“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有自动换机和自动分风装置。
第三条局部通风机安设瓦斯、风、电闭锁装置。
第四条局部通风机装设运行状态监视装置并有报警功能。
第五条局部通风机安设消音装置。
第六条使用阻燃、抗静电风筒,在进风侧设置两道反向风门,在通过门垛的风筒内安设逆流阀。
第七条配置瓦斯探放钻机,实现超前探放;配置瓦斯突出参数测试仪,做好猜测预告。
第八条安设高浓度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实现瓦斯连续监测。
第九条瓦斯检查员配备高、低浓度瓦斯检定器。
第十条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和综掘机司机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第十一条放炮员配备瓦斯检定器,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第十二条有完善的洒水除尘和灭火两用的供水系统;每百米管路安设一个三通阀门;配备50m软水管,安设喷雾水幕1-2 道,各转载点有喷雾洒水装置。
第十三条综掘工作面的综掘机应有内外喷雾装置;无内喷雾装置时,应有除尘器。有除尘风机时,安设一道水幕,否则安设2-3道水幕。
第十四条炮掘工作面,使用湿式煤电钻打眼,煤电钻必须安设综合保护。
第十五条放炮必须使用水胶或乳化炸药,使用水炮泥。
第十六条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是矿用防爆型,不能失爆,电机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胶带输送机安设防滑、防跑偏、防堆煤、烟雾、温度保护装置。
第十八条胶带输送机的机头硐室前后!"# 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设有一灭火水阀门,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及沙箱。
第十九条截面为$##! 以上的橡套电缆应使用不延燃电缆。
第二十条为加强高冒顶自燃治理,工作面四周,应配有干粉灭火器和沙箱。
第二十一条巷道内至少安设有一组隔爆水槽棚区或岩粉棚区。
第二十二条按要求安设压风自救装置和设置避难硐室。
第二十三条所有工作人员配带隔离式自救器或压缩氧自救器。
第二十四条有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
第二十五条炮掘架棚巷道必须使用完整可*的前探梁和防倒器。
第二十六条小绞车固定要打基础或四根压柱加地锚,突出部分和矿车箱之间不得小于400mm与巷帮间距不小于250mm.
第二十七条小绞车的钩头应有4个以上绳卡和护绳环;有可*的保险绳和完整灵活的地滚。
第二十八条小绞车运输安设齐全可*的声光信号和变坡点上、下方适当位置安设可*挡车装置。
二、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安全技术装置系列化标准
第一条双局部通风机、双电源,局部通风机使用同一型号风机,实现“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有自动换机和自动分风装置。
第二条局部通风机安设瓦斯、风、电闭锁装置。
第三条局部通风机装设运行状态监视装置并有报警功能。
第四条局部通风机安设消音装置。
第五条使用阻燃、抗静电风筒。
第六条配置瓦斯探放钻机,实现超前探放。
第七条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实现瓦斯连续监测。
第八条瓦斯检查员配备高、低浓度瓦斯检定器。
第九条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和综掘机司机佩戴便携式瓦斯指示警报器。
第十条放炮员配备瓦斯检定器,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第十一条有完善的洒水除尘和灭火两用的供水系统;每百米管路安设一个三通阀门;配备50m 软水管,安设喷雾水幕1-2道,各转载点有喷雾洒水装置。
第十二条综掘工作面的综掘机应有内外喷雾装置;无内喷装置时,应有除尘器。有除尘风机时,安设一道水幕,否则安设2-3道水幕。
第十三条炮掘工作面,使用湿式煤电钻打眼,煤电钻必须安设综合保护。
第十四条放炮必须使用水胶或乳化炸药,使用水炮泥。
第十五条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是矿用防爆型,不能失爆,电机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第十六条胶带输送机安设防滑、防跑偏、防堆煤、烟雾、温度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胶带输送机的机头硐室前后%26amp;"# 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设有一灭火水阀门,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及沙箱。
第十八条截面为(##%26amp; 以上的橡套电缆应使用不延燃电缆。
第十九条巷道内至少安设有一组隔爆水槽棚区或岩粉棚区。
第二十条小绞车固定要打基础或四根压柱加地锚,突出部分和矿车箱之间不得小于400mm,与巷帮间距不小于250mm。
第二十一条小绞车的钩头应有( 个以上绳卡和护绳环;有可*的保险绳和完整灵活的地滚。
第二十二条小绞车运输安设齐全可*的声光信号和变坡点上、下方适当位置安设可*挡车装置。
第二十三条有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
第二十四条架棚巷道必须使用完整可*的前探梁和防倒器。
三、低瓦斯掘进工作面安全技术装置系列化标准
第一条有独立的供电系统,与采煤工作面供电系统分开。
第二条局部通风机安设瓦斯、风、电闭锁装置。
第三条安设瓦斯自动报警装置。
第四条局部通风机安设消音装置。
第五条局部通风机装设运行状态监视装置。
第六条放炮员配备瓦斯检定器,坚持“一炮三检”。
第七条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和综掘机司机佩戴便携式瓦斯指示警报器。
第八条有完善的洒水除尘和灭火两用的供水系统;每百米管路安设一个三通阀门;配备50m软水管,安设喷雾水幕1-2道,各转载点有喷雾洒水装置。
第九条炮掘工作面,使用湿式煤电钻打眼,并符合规定,煤电钻必须安设综合保护。
第十条综掘工作面的综掘机应有内外喷雾装置;无内喷雾装置时,应有除尘器。有除尘风机时,安设一道水幕,否则安设1-2 道水幕。
第十一条爆破使用水炮泥。
第十二条风筒使用阻燃风筒。
第十三条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是矿用防爆型,不能失爆,电机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第十四条胶带输送机安设防滑、防跑偏、防堆煤、烟雾、温度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胶带输送机的机头硐室前后10m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设有一灭火水阀门,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及沙箱。
第十六条截面为4mm2以上的橡套电缆应使用不延燃电缆。
第十七条小绞车固定要打基础或四根压柱加地锚,突出部分和矿车箱之间不得小于400mm,与巷帮间距不小于250mm。
第十八条小绞车的钩头应有( 个以上绳卡和护绳环;有可*的保险绳和完善灵活的地滚。
第十九条小绞车运输安设齐全可*的声光信号和变坡点上、下方适当位置安设可*挡车装置。
第二十条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第二十一条有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
第二十二条架棚巷道必须使用完整可*的前探梁和防倒器。
第二十三条巷道内至少安设有一组隔爆水槽棚区或岩粉棚区。
四、岩石掘进工作面安全技术装置系列化标准
第一条有独立的供电系统,与采煤工作面供电系统分开。
第二条局部通风机安设风、电闭锁装置。
第三条局部通风机安设运行状态监视装置。
第四条局部通风机安设消音装置。第五条放炮员配备瓦斯检定器,坚持“一炮三检”。
第六条有完善的洒水除尘和灭火两用的供水系统;每百米管路安设一个三通阀门;配备50m软水管,安设喷雾水幕1-2道。
第七条实施湿式凿岩。
第八条跟班(区)队长、班(组)长佩戴便携式瓦斯指示警报器。
第九条使用水胶安全炸药和4ms放炮器。
第十条配备探水钻,坚持有疑必探。
第十一条爆破使用水炮泥。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为防爆型或安全火花型。
第十三条电机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第十四条截面为4mm2 以上的橡套电缆应使用不延燃电缆。
第十五条小绞车固定要打基础或四根压柱加地锚,突出部分和矿车箱之间不得小于400mm,与巷帮间距不小于250mm。
第十六条小绞车的钩头应有’ 个以上绳卡和护绳环;有可*的保险绳和完整灵活的地滚。
第十七条小绞车运输安设齐全可*的声光信号和变坡点上、下方适当位置安设可*挡车装置。
第十八条锚喷支护时喷浆工佩戴送风防尘口罩,其他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
罩。
第十九条锚喷支护喷浆应配备锚喷除尘器。
第二十条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第二十一条有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
第二十二条架棚巷道必须使用完整可*的前探梁和防倒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