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产品分析用标准样品技术条件
冶金产品分析用标准样品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78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冶金产品分析用标准样品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冶金产品分析用标准样品的制备和定值.
2引用标准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3标准样品定义
已确定一种或几种具有良好特性、用于控制产品质量、评价测定方法、校准仪器或确定材料特性量值的物质.其特性量值由多个试验室采用绝对测量方法或同时采用两种以上不同原理的其他准确可靠
的方法,测量准确度达到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并附有证书的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并授权生产。
4化学分析用标准样品
4.1材料的选取
4.1.1制造标准样品的材料,其称定性和均匀性应符合标准样品的预期要求.金属材料不得有裂纹,气孔,力求表面平整.专门制备标准样品的材料,还应选择合适的工艺条件.
4.1.2凡参照国家定型牌号研制的标准样品,其主要成分含量应保持在该牌号所规定之技术条件范围。仅规定上限的杂质成分,其含量在0.01%以上者,波动范围不得超过上限值的+I0%及一20%.而含量在0.01%以下者,波动范围不得超过上限值的十20%及一40%。
4.1.3系列化标准样品应合理安排特性量的变化梯度,以较少的标准样品覆盖整个范围。
4.1.4选择的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以保证满足使用的需要.
4.2材料加工
4.2.1根据所选材料性质选择合适的加工工艺,制成合适的粒度,以保持标准样品的均匀性和稚定性。其加工粒度一般规定为:
a原材料:通过0.125~0.074mm筛孔(120~200目),
b.生铁(铸铁):通过0.42~0.18mm筛孔(40~80目),
e.铁合金:通过0.097~0.083mm筛孔(160~180目);
d.钢:通过0.84~0.1 8nm筛孔(20一80目).
有色金属按不同品种自订。
4.2·2材料加工过程中不得混入外来杂物。金属材料切削要保持合适的车速,防止速度过快,使金属切削氧化。
4.2.3对不易均匀的材料,在加工过程中应进行均匀性初检.
4.3均匀性检验
4.3.1对制备过程中经过均匀性初检的标准样品,分装成最小包装单元时都必须用F检验法(方差比法)进行均匀性检验(临界值表见附录A).
4.3.2抽取样品的单元数以及每个样品的重复测量次数,应适合统计检验的要求.抽取样品数目一般不少于15~25个,多于1 000个包装单元,抽取样品数应不少于30个.抽取样品数目确定后,应采用随机数表确定抽取祥品的号码。随机数表见附录B。
4.3.3均匀性检验应选择有代表性和不易均匀的特性量进行检验。应注明检验的最小取样量。每个样品的重复测量次数不少于3次。
4.3.4均匀性检验应选择精密度高的测定方法。对同一特性量的测定,应由同一操作人员进行,并注重保持实验条件和仪器状态的一致。
5仪器分析用标准样品
5.1仪器分析用标准样品的物理外形一般为圆柱状、棒状及氧化物粉末或粒状,易于产生偏析的材料一般制成粉末状。
5.2仪器分析用标准样品按分析范围可分为系列标准样品和专用标准样品。
5.2.1系列标准样品.可适用多种牌号材料分析。
5.2.2专用标准样品:按定型牌号技术条件研制的标准样品。
5·3元素的配制要求
5.3.1含量范围:主成分元素含量范围应覆盖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的上下限(尤其是下限)向外适当延伸,以适应规格边缘的分析及绘制工作曲线的要求。
5.3.2含量分布:每套仪器分析用标准样品的特性量值应在工作曲线上均匀分布,每条工作曲线不得少于4个有效点.
5.3.3专用标准:每套不得多于5点,系列标准样品每套最多可达9点。
5.4检验
5.4.1用作标准样品材料的检验,经冶炼后的材料应做必要的物理检验。如:低倍检查材料缺陷(不应有气孔、夹杂、偏析、中心疏松等),以确保标准样品的质量.
5.4.2均匀性检验,样品加工或包装成最小单元后可按极差法进行均匀性检验,A值表见附录G。
5.4.2.1抽取祥品的套数以及每个样品的重复测量次数应适合统计检验的要求,一般抽取套数为15~25套,每个样品重复测量次数不少于3次。
对于一些不易均匀的样品(如铸模样品)根据实际情况抽取数目要增多,必要时每个样品都要进行检验。抽取样品套数确定后,可用随机数表确定抽取样品的号码.
5. 4. 2.2按分析最佳技术条件对每个特性量进行检验。测量时由同一操作人员进行,并注重保持实验条件及仪器状态的一致。
5.5物理状态
5.5.1光谱分析用标准样品应注明组织结构及加工工艺,若同时可适用于其他工艺状态时,应附有实验数据.
5.5.2外观尺寸
5.5.2.1圆柱状直径一般为30mm,高一般为30mm。
5·5.2.2棒状直径一般为6~10mm,长一般为100~200 mm。
5.5.2.3粉末状粒度应通过0.125mm(筛孔120目)。
5.6成线性检查
5.6.1研制的标准样品少于100套.随机抽取样品至少5套,超过100套时至少10套,用最佳分析条件,绘制出各元素工作曲线,并满足下述要求。
5.6.1.1工作曲线上各有效点应成线性,如个别点偏离现象应在证书中注明其是否为有效点。
5.6.1.2标准样品经成线性检查后,需进行不少于10次应用性考核。
6标准样品稳定性检验
6.1经均匀性检验的合格标准样品应在规定的保存条件下或在使用工作条件下,定期进行稳定性考察。当标准样品有多个特性量值时,可选择哪些易变的或有代表性的特性量值进行检验。
6.2稳定性检验的实验方法选择,可参照4.3.4。
6.3当不同时间间隔内测量结果的偏差不超过实验方法的精密度时,则认为该标准样品在试验时间内是稳定的。对于国家级标准样品要求有效期至少2年.
7标准样品的定值
7.1经均匀性检验合格的标准样品方可进行定值。
7.1.1绝对测量方法。
7.1.2两种以上不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方法。
7. 1.3由多个实验室采用准确可靠的方法。
7.1.3.1标准样品承制单位选择的协作实验室,必须具有较高的测试水平,必要时对协作实脸室进行分析测量质量控制,制定出明确的指导原则。
7.1.3.2参加实验室的最少数目或按测试方法统计报出的独立测量结果的最少组数一般不少于8组,每组报4个数据.
7.2定值数据的处理
7.2.1对每个实验室得出的4个独立数据,应检查是否符合方法精密度(或答应差)要求后,方可求出平均值.
7.2.2 将7.2.1得出的平均值,按如下程序处理。
7. 2. 2.1考寮数据分布的正态性。
7. 2. 2.2在数据服从正态分布的条件下,将每个实验室的每种测量方法所测数据的平均值视为单次测量值,构成一组新的测量数据。从技术上查明原因的可疑值予以剔除后,用格拉布斯法〔格拉布斯λ(a,n)数值表见附录C〕或狄克逊法(狄克逊法检验临界表见附录D),从统计上剔除可疑值。当数据比较分散或可疑值比较多时,应认真检查每个实验室所使用的测试方法,测量条件及操作过程。
7.2.2.3 计算总平均值及标准偏差,在计算总平均值前最好用科克伦法检验各平均值之间是否等精度,科克伦法临界值表见附录E。当不等精度时,建议采用不等权法进行计算,用加权平均值及其相应的标准偏差。
7.3定值结果的表示.
7.3·1数值的修约原则按GB 8170进行.
标准偏差按只进不舍修约,其位数与标准值位数对齐。
7.3.2定值结果由标准值(m)及标准偏差(S)组成,同时给出参与定值的单次测量个数(n)。
8标准样品证书
8.1标准样品证书是定值单位向用户证实标准样品的标准值及准确度的质量保证书。应随同标准样品提供给用户.标准样品证书封面格式见附录F。
8.2标准样品证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标准样品名称及发布编号;制备方法简述,特性量值(包括标准值及参考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值的标准偏差及测量次数,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说明;研制单位名
称;地址;协作实验室,包装形式,储存方法,使用中注重事项和必要的参考文献等。
9标准样品的包装
9.1盛装化学分析用标准样品的玻璃瓶,要求配制合适的内外盖,并应密封,外包装用圈形盒。推荐使用白色的圈形塑料盒。
9. 2包装玻璃瓶及外包袭盒上均应贴有标准样品化学成分标签,并应附有标准样品证书.
9.3化学分析用标准样品为方便用户,根据品种可按下列数最包装成单元(瓶).
9.3.1钢铁、原材料及重有色金属包装单元(瓶):50 g,100 g,150 g.
9.3.2轻金属包装单元(瓶):10g,25 g,50 g.
9.3.3稀贵金属包装单元(瓶):5g,15g,25 g.
9.4光谱分析用标准样品.对易锈标准样品表面应涂防锈剂,然后装人印有标志的盒中,并装有标准样品证书。
9.5标准样品存放场所要干燥,通风,清沽,防止样品受潮,生锈,变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1989-02-10发布 1990-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