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 新人报到 |发帖必看—论坛版规 | 错误报告 | 注册用户
Baidu
发新话题
打印

几起化验室事故分析

几起化验室事故分析

化验室是使用化学试剂、化验仪器进行物料分析的场所。在使用的化学试剂中,有许多是强氧化剂、强还原剂、易燃易爆有毒的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化验仪器如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需要在H⋯0 、N:或c H 等气体介质存在下才能进行分析;同时这些被分析物料大都是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液体、固体,这样在化验分析过程中轻易发生事故。笔者根据化验室多年的经历,对几起化验事故进行分析。  



1 硝酸引起拖布燃烧事故

  1992年10月中旬,某新建厂化验室刚竣工, 由于室内地砖上存在建筑污垢,用普通清理方法难已清除干净,于是有人提议用浓硝酸,有些同志就用拖布蘸浓硝酸擦污垢,很快将污垢清理干净,但室内弥漫大量刺激性气味使在场的人马上离开。大约1h后,有人发现室内冒出浓烟,蘸有浓硝酸的拖布化为灰烬。幸亏室内没有家具和其他可燃物,否则将出现一次重大的火灾事故。因为浓硝酸具有强氧化性, 与易燃物和有机物(如糖、纤维素、木屑、棉花、稻草或废纱头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会引起燃烧。



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爆炸事故

  1993年8月,某化验室新进一台独320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可该仪器在分析人员调试过程中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窗户内层玻璃全部震碎,仪器上的盖崩起2m多高后崩离3m多远。当场炸倒3人,其中2人轻伤,另1人由于一块长约0.5cm碎玻璃片射人眼内,而住进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原因:分析认为仪器内部用聚乙烯管连接燃气乙炔,可接头处漏气, 分析人员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安全检查不到位。查明原因后,厂家更换一台新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并把仪器内部的连接管全部换成不锈钢管。



3 润滑油开口闪点分析燃烧事故

  1994年5月,某厂化验室做润滑油开口闪点分析,当班化验员做实验时加热速度过快,使润滑油很快达到燃烧温度,遇火发生爆燃。化验员当时慌了手脚, 没有采用旁边灭火器灭火,而是大叫起来,结果在通风橱风力作用下,火焰更大、烟雾弥漫,其他人听到喊叫冲进化验室,及时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灭火后发现整个木制通风橱被烧得面目全非,玻璃

都被烧变了形。

  事故原因:化验员经验少,升温速度过快,发生事故慌作一团,放在四周的灭火器都忘记使用,主要是平常演习次数少,遇事不冷静。



4 煤油、二甲苯燃烧事故

  1998年3月,某厂化验室作粗酚中的酚及同系物实验,需制一种溶剂煤油、二甲苯,制作过程是煤油经硫酸洗涤并与碱中和,再进行蒸馏,切取200~300℃ 的馏出物,再同二甲苯混合配成5:3的溶剂。但在蒸馏时化验员急于求成,擅自加快蒸馏速度,把电炉上的石棉网取下,而且烧瓶内的液体体积也超过烧瓶容积的2/3,当煤油沸腾后烧瓶忽然碎裂,煤油在电炉上剧烈燃烧起来,顿时大火夹杂着浓烟笼罩整个化验室,化验员惊慌失措,大声喊叫。这时正在走廊干活的其他人员见状,马上使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大火后, 电炉导线绝缘皮已被烧焦,四周一塑料桶和烘箱都被烧焦变形,粗酚样品也被烧掉。

  事故原因: 主要是化验员为了加快蒸馏速度,调大加热功率,撤掉石棉网,烧瓶内的液体太多;同时蒸馏烧瓶瓶壁太薄、质量差。



5 色谱仪柱箱爆炸事故

  2002年7月,某化验室正预备开起的一台102G型气相色谱仪柱箱忽然爆炸。柱箱的前门被炸到2m多远,已变形,柱箱内的加热丝、热电偶、风机等都损坏。事故原因是2个月前一名维修人员把色谱柱自行卸下,而另一名化验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启氢气,通电后发生了这起事故。幸亏这名化验员站在仪器旁边,幸免了伤害事故。

  事故原因:化验员在每次开机前都应该检查一下气路,仪器维修人员对仪器进行改动后,应通知相关的使用人员并挂牌,而2人都没按规程操作。同时单位治理也不到位。



6 误服甲醇事故

  某化验室在2005年5月收到一用矿泉水瓶装的甲醇样品,并且没作任何标记,只是口头传达, 也没有立即送到分析室,而是放在办工室的窗台上。一会儿,另一名化验员进入办公室,误将样品当作水喝了一口并咽下,发现不对劲紧急去医院进行洗胃处理。



7 带电作业电弧击伤事故

  1998年3月,某化验室一名化验员在分析时,发现配电箱上的插座不好使,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因为着急做样品,维修人员在没有拉总闸情况下,擅自卸下配电箱更换插座,一不小心将螺丝刀掉在火线上,瞬间火花四溅,化验室跳闸停电,维修人员手被电弧击伤。



  综合上述,7起发生在化验室的安全事故,都是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造成的,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别人,还损害了工厂和国家的利益,值得深思。前车之鉴, 后事之师,

大家在今后工作中应引以为戒。

TOP

好文。经验教训大家吸取。

假如能说出具体地方和厂名,就更好了。

文章信息量更大,价值更高。

事故报告是社会财富,没什么可需要避讳的。

TOP

发新话题
郑重声明: 本论坛属技术交流,非赢利性论坛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会员在论坛发表的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论坛立场!
本站部分内容及所有资料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仅仅提供一个观摩学习的环境,将不对任何资源负法律责任!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
会员出于学习和科研的目的进行交流和讨论,如有侵犯原作者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并将删除结果给予答复,如有版权争议请与yhlbbs@126.com联系!